CQMS-RZ-ZY-20-001 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認證專項管理規則
1適用范圍
為規范企業誠信管理體系(EIMS)認證管理活動制定本規則,本規則是針對實施EIMS認證活動的特定要求。本規則規定了EIMS認證的受理、項目管理、審核時間、審核、審定、證后管理等認證全過程專項要求。
2認證依據
GB/T31950-2015 企業誠信管理體系
上述標準更新時,使用更新版本。
3認證受理專項要求
認證受理除滿足《管理體系認證受理管理規則》的通用要求外,還應滿足如下特殊要求。
3.1受理條件
3.1.1國家、地方或行業有要求時,認證客戶具有規定的行政許可文件,開展業務活動的范圍應在法律地位文件和行政許可文件核準的范圍內。
3.1.2認證組織按照相應的EIMS標準建立了文件化的管理體系,初次認證現場審核前至少持續穩定運行了3個月,并進行了一次完整的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且在正常經營狀態。
3.1.3 認證客戶在一年內,未發生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事故或被執法監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或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或違反國家相關法規,虛報、瞞報獲證所需信息的情況。
3.2認證組織應提交的資料
申請初審認證組織除了提供《方圓標志認證集團體系認證申請書》中“認證申請者基本信息”、“擬認證組織信息”、“其他信息”外,需提交“申請管理體系認證組織需提交的資料”中的基本資料和申請書附件“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認證申請資料”中所要求的申請資料。
3.3受理評審
3.3.1項目管理人員應審查初次申請認證組織的申請資料(見3.2要求)的齊全性、完整性。
3.3.2 項目管理人員查詢企業誠信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序號 |
查找內容 |
網站名 |
網址 |
1 |
是否失信信息 |
信用中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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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是否失信信息 |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
3 |
是否失信信息 |
天眼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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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
中國政府采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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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失信被執行 |
全國法院被執行人信息查詢 |
|
6 |
是否環境污染事故 環保督查相關信息 |
國家生態環境部 地方生態管理部門 |
http://www.mee.gov.cn/ |
7 |
是否重大人身傷害事故 |
國家應急管理部 地方應急管理部門 |
http://www.samr.gov.cn/ |
8 |
產品質量抽查信息 |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地方市場監督部門 |
http://www.samr.gov.cn/ |
9 |
其他信息 |
百度等搜索引擎 |
3.3.3不予受理認證申請的情形:
a) 認證客戶申請的認證范圍超出法律地位文件和行政認可文件核準的范圍內的;
b) 認證客戶或認證客戶的法人代表被全國信用信息系統、信用中國等納入失信主體的;在省、市、縣(區)的政府網站(如市場監管局、財政局等發布的相關行政處罰)發布的企業不誠信的相關信息;
c) 認證客戶被誠信相關的政執法部門或其他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或被行政處罰并處在處罰執行期的;
d) 認證客戶不滿足3.1.3要求或近一年內發生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定的情形。
3.3.4一階段審核后、每次監督審核、擴大認證范圍和再認證審核前,項目管理人員均應檢查組織管理體系的更新信息和進行相關信息的查詢,以及時進行評審。
4審核時間專項要求
4.1 有效人數的確定
EIMS有效人數指參與運行和維護企業誠信管理體系活動的常規人員,包括:最高管理者、管理層和誠信管理相關負責人,EIMS各過程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企業誠信管理機構、服務支撐機構的管理人員等。
4.2 確定基準審核時間
初次認證審核時間應以客戶的有效人數為基礎,查詢《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審核時間表》(附件1)中審核時間作為基礎人日,再認證審核基礎人日為初次認證審核基礎人日的2/3,監督審核基礎人日為初次認證審核基礎人日的1/3。
4.3 確定增減調整比例
4.3.1可能需要增加審核時間的因素:
a) 員工使用多于一種的語言(需要翻譯或妨礙單個審核員獨立工作),視情況增加審核人日數10%~30%;
b) 需要審核外包職能或過程,視情況增加審核人日數10%~30%;
c) 其他需要增加審核時間的因素,視情況增加審核人日數10%~30%。
4.3.2可能需要減少審核時間的因素:
a) 體系成熟,視情況減少審核人日數10%~30%;
b) 已通過CQM的管理體系認證,且認證證書有效,視情況減少審核人日數數10%~30%;如果是一體化審核,不能應用此項調整。
4.3.3增加審核時間的因素與減少審核時間的因素可以相互抵消,減少審核時間的因素對每個客戶組織的每次計算僅可以使用一次,且總的減少量不能超過基礎審核時間的30%。
4.4多場所審核時間的確定
每個場所的審核時間不宜少于0.5人日,所有場所的審核時間之和不能少于將所有員工集中于同一個場所計算出的審核時間。
4.5一體化管理體系(IMS)審核的審核時間確定
一體化管理體系審核的審核時間計算方法見S-RZ-ZY-CH-002《管理體系認證審核時間確定規則》中通用要求。
4.6 現場審核時間的確定
4.6.1 EIMS認證審核時間(現場人日數)等于計算出的審核時間的80%,如果審核時間的最終計算結果包括小數(不適用于審核時間計算中間過程的結果),應以0.25個人日為調整界限,將其調整為最接近的半個人日數或整數。
4.6.2 最終計算出的EIMS系審核時間(現場人日數),再認證審核不得低于2人日,監督不得低于1人日。
5 認證人員能力要求
5.1 EIMS資格與能力評定人員應同時具備QMS/EMS/OHSMS資格與能力評定人員資格。
5.2 EIMS項目管理人員應同時具備QMS/EMS/OHSMS項目管理人員資格,并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EIMS認證業務培訓。
5.3 EIMS審核組長應同時具備QMS/EMS/OHSMS三體系審核員資格以及QMS/EMS/OHSMS中任一體系的審核組長資格,并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EIMS專業知識培訓并考試合格。
5.4 EIMS審核員
5.4.1 EIMS審核員應具備QMS/EMS/OHSMS中任一體系的審核員資格并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EIMS專業知識培訓并考試合格。
5.4.2 EIMS專業審核員應同時具備QMS/EMS/OHSMS三體系審核員資格,專業類別評定至大類,專業類別可由其具備QMS/EMS/OHSMS中任一體系的專業類別直接轉換獲得。
5.5 EIMS 技術專家應具備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或大專學歷及相應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至少10年的全職工作經歷,其中至少5年相關行業的工作經歷;技術專家專業能力評定至專業大類。
5.6 EIMS審定人員需同時具備QMS/EMS/OHSMS審定人員資格,并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EIMS認證業務培訓;專業能力評定至專業大類,專業類別可由其具備QMS/EMS/OHSMS中任一體系的專業類別直接轉換獲得。
5.7 EIMS材料審查人員應同時具備QMS/EMS/OHSMS材料審查人員資格,并參加集團公司組織的EIMS認證業務培訓。
6 認證業務范圍
EIMS的認證業務范圍分類見《企業誠信管理體系業務范圍表》。
7認證項目管理專項要求
7.1 認證項目管理除滿足《管理體系認證項目管理規則》、《多場所審核管理規則》的通用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特殊要求。
7.2 認證周期及方案策劃的基本要求同QMS。
7.3 初次認證的第一階段審核可不在認證客戶的現場實施。
7.4審核組中至少有一名專業審核員,在一名專業審核員無法滿足專業審核要求時,可以選派技術專家。
8審核專項要求
EIMS管理體系審核除除滿足《管理體系認證通用審核管理規則》、《多場所審核管理規則》的通用要求外,還應滿足如下專項要求。
8.1 文件審核
無特定要求。
8.2 現場審核實施
8.2.1 第一階段審核
第一階段審核目的:確定認證是否已按相關要求建立及運作了EIMS管理體系,是否為二階段審核做好了準備,確認擬認證范圍的合理性,確定第二階段審核的關注點。
第一階段審核應側重于組織的策劃過程,其主要內容為:
a) 確認申請組織實際情況與企業誠信管理體系文件描述的一致性,特別是體系文件中描述的產品和服務、部門設置和職責與權限、生產/服務/運營過程等是否與申請組織的實際情況相一致;
b) 審核申請組織理解和實施相關審核準則要求的情況,評價企業誠信管理體系運行過程中是否實施了內部審核與管理評審,確認企業誠信管理體系是否已運行并且超過3個月;
c) 確認申請組織建立的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覆蓋的活動內容和范圍、體系覆蓋范圍內有效人數、過程和場所,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d) 認證客戶的負責人、誠信誠信管理人員等相關人員是否已參加統一的培訓,并通過考核;
e) 通過現場、企業信息公開渠道查詢核實企業參保人數、企業是否存在與企業誠信相關的負面信息;
f) 結合企業從誠信管理體系覆蓋產品和服務的特點識別對誠信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影響的關鍵點,并結合其他因素,科學確定重要審核點;
g) 與申請組織討論確定第二階段審核安排。對企業誠信管理體系文件不符合實際情況、相關體系運行尚未超過3個月或者無法證明超過3個月的,以及其他不具備二階段審核條件的,不應實施二階段審核。
第一階段審核實施后,審核組在第一階段審核提出的需要申請組織進行整改的問題已得到有效整改,并經審核組驗證合格后可進入第二階段審核。
8.2.2第二階段審核
第二階段審核目的是評價認證組織的管理體系實施情況,包括符合性和有效性。審核組通過收集客觀證據,綜合評價認證組織EIMS是否符合標準要求及相關要求,運行是否有效。
第二階段審核應覆蓋認證EIMS擬認證范圍內的所有部門、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覆蓋相應EIMS標準的所有條款。特別是法律法規的符合性、EIMS管理制度的建立情況、EIMS管理手段與工具的使用情況、EIMS運行效果及所取得的成果。
具體關注:
a) 與適用的管理體系標準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所有要求的符合情況;
b) 一階段審核中識別的重要審核點的過程控制的有效性;
c) 目標完成情況,依據關鍵績效目標和指標,對績效進行的監視、測量、報告和評審;
d) 管理體系和績效中與遵守法律有關的方面;
e) 為實現總目標而建立的職能層次目標的策劃和實現情況
f) 管理職責的落實,包括針對方針的管理職責;
g) 受審核方規定每個過程的有效性和控制方法;
h) 內部審核和管理評審實施情況;
i) 規范性要求、方針、績效目標和指標、適用的法律要求、職責、人員能力、運作、程序、績效數據和內部審核發現及結論之間的聯系。
8.2.3監督審核
監督審核的主要內容:
a) 自上次審核以來與組織EIMS有關的重要變更(如資源、過程、組織結構、已識別的關鍵控制點等);
b) 持續的運作控制誠信目標的實現情況;
c) 對上次審核中發現的不符合項采取措施的有效性的驗證;
d) 適用的法律法規持續符合情況;
e) 組織戰略與目標實現情況與趨勢;
f) 認證證書與標志的使用或對認證資格的引用;
g) 內部審核與管理評審;
h) 針對EIMS運行中發現的問題或投訴,制定并實施了有效的改進措施。
8.3 審核報告
企業誠信管理體系認證使用專用的審核報告,文件編號為:
CQM/S-RZ-JL-15-001企業誠信管理體系第一階段審核報告
CQM/S-RZ-JL-15-002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審核報告(第二階段、監督、再認證、擴項等)
S-RZ-JL-SH-010-(3)管理體系審核報告(附件1)“被認證方的基本信息暨認證范圍的表述”(質量、環境、安全通用)
9認證范圍界定
認證范圍的表述應與組織的誠信管理承諾一致。
例如,在質量方面的承諾:與產品+活動相關的質量誠信管理活動。
10審定專項要求
除滿足《管理體系認證審定規則》外,認證組織應滿足如下要求:
a) 認證組織的EIMS符合標準的要求且運行有效;
b) 認證范圍覆蓋的企業誠信活動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c) 認證組織不存在3.3.3所述的情況。
11 認證證書的專項要求
11.1 EIMS初次認證認證證書有效期最長為3年。再認證的認證證書有效期不超過最近一次有效認證證書截止期再加3年,但再認證的認證證書有效期最長不超過42個月。
11.2 EIMS認證證書編號規則執行《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內容表達規則及技術內容說明》中5.2條款規定,認證標準代號為EIMS。
附件1: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審核時間表
客戶的有效人數 |
初審審核時間 1階段+2階段 (審核人天) |
監督審核時間 (審核人日) |
再認證審核時間 (審核人日) |
1 ~ 50 |
3 |
1.00 |
2.00 |
51 ~ 100 |
4 |
1.33 |
2.67 |
101 ~ 300 |
5 |
1.67 |
3.33 |
301 ~ 1000 |
6 |
2.00 |
4.00 |
1001 ~ 1500 |
7 |
2.33 |
4.67 |
1501 ~ 3000 |
8 |
2.67 |
5.33 |
〉3000 |
遵循上述遞增規律 |
|
|
注: 1、如果客戶的有效人數超過了 3000,計算審核時間沿用表中的遞進規律,并通過推斷來確定表中以外的人天數; 2、EIMS表是基于每天工作 8 小時的。 |